澳角村文明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澳角村文明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澳角村文明路建设工程已由陈城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陈城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澳角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澳角村文明路建设工程。
2.3. 预算价为:276463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澳角村文明路建设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为3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下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场签到,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山县陈城镇白石街泽园路348-12号(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5. 招标方式
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招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工程发包价为:255945.96元(预算价下浮8%)
5.3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自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现金(投标人应自备纸袋包封签字),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进行核验。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现场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账户汇达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6日15时00分-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陈城镇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后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息退还;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许汉泽
电话:138*****3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话:18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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