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洁净垃圾填埋场采购机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泊头市洁净垃圾填埋场采购机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交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交河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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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元大厦305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月晓137*****191 | |
采购预算金额:336.800000万元 | |
采购内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实机、自卸卡车、洒水车、皮卡、地磅、高压清洗机、吸污罐车的采购 | |
项目实施地点:泊头市交河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4、供应商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商出具的代理证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书面报名无效。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泊头市裕华西路)五楼大厅。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如是销售商需携带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7:30:00 | |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09:00 | |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 |
供货时间:7天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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