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5]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270号计划,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南康区公交站建设工程配套服务物品(家具等)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NB2019-NK-G0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南康区公交站建设工程配套服务物品(家具等)
1
会议桌
1
张
本次招标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南康区公交站建设工程配套服务物品(家具等)采购,详见附表。
*******.00
2
会议桌
1
张
3
会议桌
2
张
4
会议条桌
190
张
5
不锈钢用餐桌、饭堂
36
张
6
包厢圆形餐桌
1
张
7
茶水柜
85
个
8
大茶水柜
14
个
9
5人木沙发
15
套
10
3人木沙发
42
张
11
接待沙发
24
张
12
木质长茶几
57
张
13
茶几
18
张
14
铁质资料柜
63
个
15
铁质资料柜(财务专用)
8
个
16
木质资料柜
12
个
17
全墙资料柜
2
个
18
密集柜
83.05
立方
19
不锈钢3人等候椅
16
张
20
木质小方桌
4
张
21
多功能方桌
3
张
22
大班台
2
张
23
办公桌
168
张
24
木质电脑桌
10
张
25
中班台
24
张
26
电脑桌
3
张
27
包厢餐椅
32
把
28
木椅子
205
把
29
中班椅
12
把
30
班前椅
4
把
31
大班椅
2
把
32
主席椅(大)
5
把
33
主席椅(中)
54
把
34
会议椅
360
把
35
主席台
9
张
36
主席台
3
张
37
演讲台
1
个
38
床
2
张
39
床头柜
2
个
40
床(上下铺)
30
个
41
铁质装备架子
3
组
42
木质书架
8
个
43
地台
5
米
44
地台
5
米
45
地台
5
米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5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9年06月01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6月14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一)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十二)付款方法:项目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6%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十四)已报名和下载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
****-*******传真:
****-*******邮箱: gznbnk@163.com
联系人:段永春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33*****800*******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北路
电话:
152*****787联系人:刘先生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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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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