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磋商公告
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磋商公告
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磋商公告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sxhz磋商(2019)020号。
三、采购内容:1.本项目共一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王家大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级游客中心围墙及石坝修缮工程。
2.采购范围:包工包料保工期。
3.采购预算额:410218.15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具体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声明);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黑名单的网页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7)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各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
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12日15:00—15:30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到灵石县天石大厦三层,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2日15时30分;
2.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三层;
3.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按时出席磋商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燕股长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9*****418联系电话:155*****239
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楼六层地址:榆次区恒基商务328室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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