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思科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辽宁2019-2020年网络设备(省统采)维保服务项目思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1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服务招标项目,维保设备范围:思科网络设备

1.2招标内容

(1)预估规模:931万元(不含税);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

(3)服务实施地点:辽宁省。

1.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不含税总价)、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2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出现上述情形,最终中标候选人不足1名,招标失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增值税总价):93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网络安装及维护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材料);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5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6投标人为外省注册企业的,需在辽宁本地设有办事处(需提供购房或租房证明),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在辽宁本地建立办事处;如不具备备件库的投标人,需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日内在辽宁省内建立备件库,招标人有权现场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备件库复核,如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7投标人须具备常驻辽宁本地网络工程师5人以上(含5人),且每人至少具有CCNP及以上资质,至少2人具备CCIE(仅限于RS或SP)网络工程师资质(提供常驻本地网络工程师的社保证明及CCIE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至少2名思科原厂FE工程师对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思科原厂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和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双方公章);

2.8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3年的思科金牌代理商认证资格,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获得思科的金牌合作伙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9投标人能够对维保服务内容所列设备清单及相关设备全产品线板卡实施维保服务,并获得思科原厂对于本次招标的原厂代理授权函,需提供思科(中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对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10投标人须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同类设备维保服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2.11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5)符合法律法规中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31日17时00分。

4.2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并将招标文件费电汇凭证及“报名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辽宁联通思科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标人全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因银行交换电汇数据时可能存在时延,请投标人预留充足的电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未到账的,代理机构将驳回投标人的报名申请),开放下载各标段招标文件权限,投标人下载各标段招标文件后可参与各标段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不按标段收取),售后不退,该费用需以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不收取现金。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2。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1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3.2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7.电子招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4-********

纪检组监察室电话:***-********

招标代理: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兴武、贾蕊、薛阳

186*****790186*****785186*****769

账户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

账号:****************621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66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

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维保 思科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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