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卫健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信息公示

诏安县卫健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盖章): 诏安县卫生健康局
序号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机构登记号行政许可证件或决定书及其文号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办结时间
1县卫健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②《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5年省政府令第23号公布,1998年省政府令第110号修订)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附件1第24项;④《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号)四、(十一);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6号);邱培德内科诊所PDY00345X********D2111诏卫决字(2019)第 ********3号2019年05月 08日

标签: 信息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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