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装饰工程

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装饰工程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装饰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亿洲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精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江南精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33877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8777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8日8时00分至2019年6月3 日17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6 月11日9 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6 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6月3 日17时 30 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西坪镇盖竹村邮编:362400

电话:135*****385

联系人:王海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话:137*****807/****-********,传真:****-********

联系人:林丽玉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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