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防护林工程招标公告
沿海防护林工程招标公告
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沂水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名称、编号:
1.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人:沂水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站长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89*****917 ; ****-*******
1.4项目名称: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
1.5项目编号:SDTFZB(LY)-2010-016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沂水县杨庄、姚店子、马站、沙沟、夏蔚、高庄、泉庄、诸葛、崔家峪、院东头10个乡镇,规划面积2.5万亩,2010年已完成1.5万亩,本次招标1万亩左右。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有关工程验收的合格等级。
2.4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承包方式:总承包。
3.投标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资质或造林绿化类企事业法人单位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日程安排: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首先进行投标报名。
4.1.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过时不予受理。地点:沂水县东环路科技馆三楼。
4.1.2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12月26日(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现场)
4.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27至2010年12月31日
4.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4.2办理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6)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7)近二年来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沿海防护林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1份报名申请书。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00元。
4.4招标资料费每个标段300元,现金支付,过时不予受理,招标资料售出不退。
5.其他: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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