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房车招标公告

拖挂房车招标公告

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挂房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9HW********

采购清单及要求

采购数量:6.4米拖挂房车(T60S—A)10台

1.底盘按照全整改客车的材料(16Mn)采用整体焊接工艺,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和抗冲击能力,防锈处理采用客车专用防腐蚀处理工艺。

2.车厢采用整体玻璃钢处理工艺,防水、易维护。

3.电器系统采用民用知名品牌,外接自来水,220v电源,解决后期运营维护成本。

4.车顶采用玻璃钢整体开模一次成形工艺。

5.家具采用国内E0级板材,无色无味,符合国家标准。

6.卫生间采用玻璃钢一次成形工艺,无接缝、防水等特点。

7.房车参数和配置。(详见附件4.技术要求及参数要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报价人资格条件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和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的独立法人,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车代理销售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销售量不低于300台。

(3)供应商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重大违约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 27日9:00至2019年5月 29日17:00

审查资料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当日,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房车销量不低于300台。(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成交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及成交后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至2019年5月30日10:00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33万(壹佰叁拾叁万元整)单价:13.3万/台

(本项目总价报价,供应商所报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公告要求,超过者均为无效报价)延长周期:120(秒),竞价阶梯:1000或按1000的整数倍竞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网上多轮次报价)

采购组织安排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50000(元);
2.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23:59;
3.退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交货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交付10万元(拾万元整)作为合同定金,成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尾款。

服务费

依据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费标准(货物类)收取采购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寄送中心,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

3.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4.中心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规定时间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潘宏波

邮 箱:********5@qq.com

联系电话:185*****991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剑波

联系电话:133*****4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车 拖挂 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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