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信号灯与电子警察设备招标公告
交警大队信号灯与电子警察设备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有关单位的委托,就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向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AYZFCG2010-J017
2. 项目内容:安义县交警大队信号灯与电子警察设备采购招标
A标段:立柱式信号灯1套、高清电子警察1套;
B标段:悬臂式信号灯1套、高清电子警察1套。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二个标段的全部设备或某一标段的设备进行投标,并可分标段中标。投标人如对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应分别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分别密封和包装,并在所有的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标段的名称,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省安防协会颁布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信用证书(或交通部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工程安装施工证书),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并有经营智通交通设备的营业范围;
3.3 不是在江西范围内注册供应商,应在南昌设有办事机构,并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3.4 投标商所采用的软件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电子警察设备的制造商和投标商必须通过ISO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具有等同质量保证体系,电子警察设备拥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后视频检测的高清闯红灯、逆行、压黄线、5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及图像防伪软件等检测报告,并经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5 投标商所采用的软件必须能在县交警大队协助协调有关关系的情况下与现有的卡口中心控制软件、电子警察软件对接,实现资源共享。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 报名时投标商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查验。
4.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五楼。
6.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1号竞争性谈判室。
8. 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昌安义县文峰路支行 帐号:****************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荣小姐
9. 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五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胡文斌 电话:137*****761 2010-12-8 16: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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