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磷石膏招标公告

2019-2020年度磷石膏招标公告


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9-2020年度磷石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质量指标运输方式暂定数量
(万吨/年度)
交货地点
赣州海螺信丰本部磷石膏SO3≥40%,外水份≤12%,结晶水≥12%,10≥PH值≥6汽运3.6赣州海螺信丰本部石膏堆棚
赣州海螺潭东分公司磷石膏SO3≥40%,外水份≤12%,结晶水≥12%,10≥PH值≥6汽运2赣州海螺潭东分公司石膏堆棚
赣州海螺龙南分公司磷石膏SO3≥40%,外水份≤12%,结晶水≥12%,10≥PH值≥6汽运1.5赣州海螺龙南分公司石膏堆棚
合计7.1
合同有效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拥有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销售权或其他磷石膏加工企业销售权;
2.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其中赣州海螺信丰本部5万元、赣州海螺潭东镇分公司3万元,赣州海螺龙南县分公司缴纳2万元整),且必须为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单位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出具委托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2%标准收取),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补齐,在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货款两清30日内无息返还。
3.招标人有权对申请参加的投标单位开展现场资质调查和拟中标渠道的资质后审,若调查后不符合招标要求,将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五、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所报磷石膏价格应该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含税到厂综合价格,开具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违背市场的报价,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投标,按废标处理。
六、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及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5月25日8:00至6月2日18:00。
2.资格审查:2019年6月3日8:00至6月5日18:00
3.标书发放、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19年6月6日8:00,通过资格预审的拟投标渠道可以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标书,海螺采购平台系统开始接受投标渠道报价,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9:00;弃标者或未取得供应权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招标方书面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
5、开标地点:赣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信丰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保证金缴纳信息:
公司名称: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潭东镇分公司
开户银行:151*****090********
银行帐号:工行南康潭口支行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谷 阳(185*****366) 余银芳(153*****070
联系电话:****-*******
传 真:****-*******



标签: 信息 磷石膏 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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