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册制作印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册制作印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邮册制作印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邮册制作印刷。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邮册制作印刷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4206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预算(元)


01


邮册制作印刷


1批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400,000.00


预算总金额: 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二、拟定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自治区财政部门网上公示并审批,拟邀请呼和浩特市金苹果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5月28日 09:00至2019年05月30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zfcg.ggzyjy.nmg.gov.cn),“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交易平台”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QQ群(********6、********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http://zfcg.ggzyjy.nmg.gov.cn)“交易平台”入口,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的刻录光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竞标地点密封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将拒收。刻录光盘只在启动开标应急程序时启用。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3日 14:00时前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标时间: 2019年06月03日 14:00时


竞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505室


联系人:韩金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人:苏晓丽


联系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 制作 邮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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