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锐天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城市道路检测经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5)能够按照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标准以及上海市《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规程》DG/TJ08-2095-2012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6)具有公路路况采集相应的设备及相应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相应的设备指具有桥检车、道路综合检测车、单激光平整度测试仪、探地雷达检测车等相应检测仪器设备。(7)投标人应具有常设在上海的基地(包括人员、办公场所、备品备件库等)和良好的技术支持保障能力;(8)项目负责人需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道路检测经费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427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浦东新区各城管署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进行数据采集、经过分析后出具评价报告。 5、交付地址:以甲方要求为准 6、交付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50000.00元(国库资金:9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2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3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即项目负责人);(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4). 相关资质证书或人员证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27至2019-05-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9年 5月 27日至2019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即项目负责人)前往上海市商城路800号121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要电子版,请留下邮箱号码,便于发送给各投标单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1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6-1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商城路800号斯米克大厦121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800号斯米克大厦12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