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诊断仪保修(1台飞利浦IU22)招标公告
超声诊断仪保修(1台飞利浦IU22)招标公告
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现拟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超声诊断仪保修项目予以公示。如有企业能够提供符合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欢迎在公示期内向第六医学中心物资采购中心报名,将企业情况、产品资料、相关资质材料上传至《第六医学中心公开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系统》。
一、 项目名称
超声诊断仪保修(1台飞利浦IU22)2年
二、项目编号:2019-LZXDY-1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技术性能名称 | 参数性能要求 |
1 | 保修范围 | 飞利浦IU22 |
2 | 供应商资质 | 中国境内独立注册的企业法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
*3 | 服务内容 | 保修主机、监视器及附属所有探头 |
4 | 服务要求 | 电话1小时响应,故障24小时解决,开机率保证95%以上 |
*5 | 价格要求 | 不高于北京市同类医院水平。自出保至合同签订期间,保修范围内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保修价格中。 |
6 | 保修时限 | 二年 |
说 明 | 1.带“*”号条款表示必须具备的设备技术标准,不满足为无效标; 2.带“#”号条款表示加分项,满足此条款加分,不满足此条款减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 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
6.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证照)。
7.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售后服务体系完备。
9.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10.有稳定的办公或生产场所。
11.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购买标书后,在开标前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单一来源理由
我中心1台飞利浦IU22型超声诊断仪超出维保期,由于设配使用频率高、年限长,为保障临床日常工作,建议飞利浦IU22型超声诊断仪选用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修。
六、项目公示时间
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2日
七、报名方式
第六医学中心公开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系统网址:
http://183.60.29.7:8090
八、招标联系方式
姓 名:李萍 张萌
电 话:***-********
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物资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