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快递服务招标公告
理工大学快递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天津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理工大学快递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理工大学快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SGP-2019-ZC-03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理工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理工大学快递服务项目,建设快递服务中心,实现快递服务中心、智能快递柜、智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四)投标人须提供由省市级或以上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8日 09:00至2019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4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7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7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为中标人自主运营项目,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故本项目无采购预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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