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三期)采购公告
2019年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三期)采购公告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直单位的委托,就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SYGPC19019--SYGPC19023
二、项目名称:2019年十堰市市直单位通用设备询价(第三期)
三、询价内容及项目预算:
SYGPC19019:十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4G智能广播系统询价(20万元)
SYGPC19020: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视频监控设备询价(11万元)
SYGPC19021: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台式计算机询价(0.8899万元)`
SYGPC1902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综合信息平台配套后台硬件询价(114.8万元)
SYGPC19023:十堰市东风第二中学IP广播系统询价(2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9时(当日8:3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价)。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5室
七、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皮冰松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hbsygpc@126.com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7室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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