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LQCG-2019-GK006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压缩式垃圾清运车5*******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2桶装式垃圾清运车10*******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 报名(获取)时间:2019-05-27至2019-06-06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获取)地址:http://www.zjzfcg.gov.cn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以下均为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投标报名表。

以上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申请注册,注册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7 14:30:00

七、投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9-06-17 14:30:00

九、开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报名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於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

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金雪萍

联系电话:****-********

地址:路桥区腾达路三角陈大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丁丹晓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车辆 环卫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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