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路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路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路灯修复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0-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路灯修复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路灯修复工程。
2.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长江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6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两年(2009-2010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机电安装专业)叁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近两年(2009-2010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规模的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 12 月 1 日至2010年 12 月 7 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1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兰家镇邱家村
联系人:杨再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李明刚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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