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招标公告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招标公告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发布谈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SHAYCFGS********
二、采购项目名称:甘肃华澳公司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采购
三、水泥规格、数量 、质量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点 |
1 | 水泥(袋装) | P.O 42.5R | T | 199.8 | 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施工现场 |
四、项目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评审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报价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报价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规模的合格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报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交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凡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甘肃华澳公司相关业务有过法律纠纷的独立法人不得参与谈判。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搜索网页并下载截图。
5.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商相关资质文件。
6.报价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1)《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
(2)《开户行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登记表;
(5)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在投标资料袋中。
7.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技术需求书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报价人必须具备采购人确定的供货能力及垫资能力。
10. 前来参加会议的报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19年5月30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传真至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传真办公电话****-*******),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shatlzhgcyxgscsb@163.com(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办向报名厂商发送《电子标书》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8:00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230号(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材料设备部)。
十、谈判时间:2019年6月5日上午9:30。
谈判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230号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五楼会议室。
十一、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将拟参加谈判会议的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交由银川分公司材料设备部(便于核实、确定参加谈判会议单位),如不能参加应提前告之。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十三、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1:报名表;附件2:用户需求书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办
附件1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
水泥采购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 华澳公司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GSHAYCFGS******** | |||
投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金 | |||
纳税人 识别号 | 发票 (勾选) | 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 □ 否 □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传真电话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经营范围 | ||||
拟参与谈判采购包号 | ||||
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完全了解你公司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的《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水泥采购》(项目编号:GSHAYCFGS********)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经我方慎重考虑,决定参加在本报名表“拟参与谈判采购包号”一栏中所填列包件对应物资的谈判采购。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注:1.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2.本表格式不得修改。
附件2
用 户 需 求 书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材料规格、数量 、质量标准及及技术要求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点 |
1 | 水泥(袋装) | P.O 42.5R | T | 199.8 | 定银线K1570框架涵工程施工现场 |
备注: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说明:1.1.本技术规格书,符合该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
1.2.报价应包括此材料的吊装、运输等费用。
2、总则
2.1 总则说明与评价标准
2.1.1 投标者应仔细阅读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
2.1.2 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1.3投标者应提供材料供应商(生产厂)在生产该产品的资料,同时应提供(生产厂)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如ISO9000系列的资质证明。
3、技术规格技术条件
3.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灵武市宁东镇东南部,为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内管网穿越太中银铁路防护涵洞,涵洞为钢筋混凝土箱形涵,采用顶进法施工。箱涵于太中银铁路里程K1570+280处下穿,与铁路正交。既有项目所在地区段支线,位于宁东南站至梅花井站区间内,为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为160km/h,国铁Ⅰ级,穿越点处铁路位于直线上,纵坡1.5‰,线路为路基形式,填土高度约8.0m,路基顶宽7.9m,路基坡率1:1.5。拟建项目位于位于园区东侧,自然地势平坦,四周没有大的建筑物,距离鸳冯公路约172米处,交通便利。既有铁路建设时对路基地基采取了换填、夯实等处理措施地基承载力能满足箱涵设计要求。
3.2 技术规格
3.2.1技术要求
(1)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175-200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中的相关规定: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1比表面积300~350m2/Kg按GB/T8074检验,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
2凝结时间:按GB/T1346检验(水泥终凝≤390min)
3安定性沸煮法合格按GB/T1346检验
4强度详见GB175-2007表3按GB/T17671检验≤5.0%(P.O);≤3.5%(P.Ⅱ);≤3.0%
5烧失量按GB/T176检验(P.Ⅰ)
6游离CaO含量≤1.0%按GB/T176检验
7MgO含量≤5.0%按GB/T176检验
8SO3含量≤3.5%按GB/T176检验
9CL-含量≤0.06%按GB/T176检验
10碱含量≤0.80%按GB/T176检验
11助磨剂种类及掺量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检查产品质量12石膏种类及掺量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证明文件。
13混合材种类及掺量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按GB/T21372相关14熟料中的C3A含量≤8%规定检验注:
①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②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③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d)不得小于0.80。
3.2.2生产工艺要求
必须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型干法旋转窑生产线制造。投标产品可由生产厂所属的粉磨站加工生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粉磨站所需的全部熟料唯一来源为投标的生产厂生产,并出具该生产厂证明或承诺。
3.2.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4、防潮袋装交货,其它要求按国标GB175-2007执行。
5、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5.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3.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6、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包含装袋)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二、一般要求:
2.1项目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2.2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满足项目使用性能要求;
2.3材料应包括必备的出厂检验证明书、合格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满足项目使用性能要求;
2.4供应商应具备随时满足客户其他需求的能力,不能耽误客户的施工进展。
三、安装调试要求无
四、付款要求
付款要求作为本次报名后评标的参考因素。
五、售后服务要求
因材料问题引起现场一些质量或者其他纠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协调节,并且承担由材料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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