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对外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
鸡西市公安局对外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
采购单位:公安局机关
鸡西市公安局对外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鸡财采计(2019)字248号】,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鸡西市公安局对外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对外公开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
二、项目编号:HY-JX2019-0527-0248;
三、服务地点:鸡西市公安局;
四、服务期限:三年(采取1+1+1形式签订合同);
五、试 用 期:中标物业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双方签定正式合同。试用期结束前,如遇物业公司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达标且未按要求整改等事项,市局有权终止合作并重新启动招投标程序;
六、服务内容:鸡西市公安局物业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车位管理、会务服务、庭院美化、防雷和内外墙体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145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8.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8.5项目经理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或3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8.6工程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电工、水暖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等,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8.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5月28日起至2019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6:00(北京时间),如需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项目负责人:王女士、邓女士(186*****363);
10.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香坊区凯旋广场A栋201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与建工街交汇处
招标项目经办人:王女士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栋2808室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王女士、邓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363
邮 箱:********13@qq.com
哈尔滨海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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