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桥林新城道路交通版面改造工程标志标牌采购公告
浦口区桥林新城道路交通版面改造工程标志标牌采购公告
资格预审
编号:NJHW-190143-1
1. 招标条件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南京天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浦口区桥林新城道路交通版面改造工程所需标志标牌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浦发改投资字[2018]381号 |
项目名称: | 浦口区桥林新城道路交通版面改造工程 |
项目地点: | 桥林街道 |
标段名称: | 标志标牌采购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数量: | 一批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合同估算价: | 97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标志牌或道路标志牌或交通设施设备。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财务会计报表显示无亏损。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4-05-01 至 2019-05-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包含标志牌或标识牌或广告牌或交通类设施)(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应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
②其他条件: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②其他条件: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8-11-01 至 2019-04-30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其他条件: | ||
(6)信用要求: | ||
有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 ||
②其他条件: | ||
不作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2019-05-28 至 2019-06-03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6-10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3)2018-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4)其他: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
7.3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天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8号 | 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石臼湖北路1号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1300 |
联系人: | 葛工、巩工 | 联系人: | 邓厚庆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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