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农场二分场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运粮湖农场二分场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HBZH-201012-Z14-0684
潜江市运粮湖农场二分场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农垦局批准建设(鄂垦土[2010]99号),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湖北省国营运粮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规模面积为733.33公顷。
本项目总共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总金额为人民币1290.41万元。
招标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2、工程建设地点:潜江运粮湖农场二、三分场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先交投标保证金,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现场抽签确定投标标段、开标后再进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要求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
⑵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具备水利、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省农垦土地整理中心资格认定的,不在处罚期间内的);
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通过省农垦局土地整理中心资格认定的人员,必需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
⑷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
⑸拟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五大员)职称证及相应上岗证书、劳动用工合同;
⑹近三年(2007、2008、2009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近三年参加过国家及省级投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一项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9)投标人预缴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营)体形式或委托其分支机构投标。
2、报名须知:
投标人不分标段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上述⑴—(10)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存档备案。
投标人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4日至2010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1栋)
4、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人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下午5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
收 款 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 号: ****************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及时将投标人名称以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中心项目登记编号、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及标段等内容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hubeibidding.cn)的“投标保证金网上核对及项目信息提交”栏目中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网上确认的,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将无法核对其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时间到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凭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原件确认其投标资格,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无息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7日9:30时,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六楼601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六楼601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7日9:30时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六楼601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在报名时确定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国营运粮湖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张永齐
电 话:0728—*******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1栋
联 系 人:胡秋君
邮 编:437100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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