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KWRZ3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桩基础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业主为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财政筹措、上级部门拨款,招标人为桂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桩基础工程施工。
(2)规模:共布CFG桩365根。
(3)建设地点: 桂平市绿塘西路。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桩基础工程等。
(5)要求工期: 30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房建专业贰级。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9日起至2010年12月1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3 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金港大道900 号(贵港市财政局东侧)]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建造师证及职称证;(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8)区外企业的还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及贵港市建设局的区外来贵建筑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壹式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9日 9 时3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金港大道900 号(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城南小区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 座5层
邮 编: 537200 邮 编: 530001
联系人: 黄祜辉 联 系 人: 李柳婵
电 话: 135*****800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09 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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