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谷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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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TXZB招【2019】016号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8日【打印】 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谷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太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人为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太谷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2.2项目编号:TTXZB招【2019】016号

2.3采购预算:*******.45元

2.4采购内容:双组份标线、冷漆标线及工字型钢护栏、M型钢护栏。

2.5建设地点:金谷大道、箕城街、康源路、南山南路、凤仪街、铭贤南路、东海南路、东海北路、旧城、康宁街、大学路、西关正街、广场东路、农大东路、四大园区等。

2.6建设期限:30日历天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9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与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在规定时间内到山西泰同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523号)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公司企业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报价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道路油漆检测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公告发布期限内);

③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料:项目经理本人需到场、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公路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

4.3投标人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采购人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未澄清前,不予认定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谷县鑫隆大酒店会议室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6月18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太谷县鑫隆大酒店会议室

6.3届时请拟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开标仪式。

7.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地址:晋中市太谷县108国道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

8.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泰同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1218室

项目负责人:尚磊

联系方式:****-*******,151*****734

邮箱:sxttxzb@126.com

9.质疑方式: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0.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山西泰同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8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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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谷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2019-05-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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