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化验室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再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4/22 17:06 |
1.招标条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D-QH-1904-G03-B-072-R02.项目概况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交货期单价最高限价(元/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不含税)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付款方式1紫外荧光定硫仪*测量范围:0.2~10000mg/L(S)-百分含量*可测样品状态:液体、气体、固体*PMT高压范围:DC500~900V,根据测量浓度的高低,通过操作系统设置 *液体自动进样、风扇自动控制、可单点或多点校正。*控温范围:室温~1100℃*控温精度:±3℃ *重复性误差:0.2mg/L≤X<1.0mg/L,≤±0.2mg/L 1.0mg/L≤X<100mg/L,Cv≤10% 100mg/L≤X≤10000mg/L,Cv≤5%*使用试剂:设备在使用期间不涉及有毒试剂1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867251292021000元预付款50%,货到调试正常后付40%,提供全额发票,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货款。2微机硫氯分析仪*偏压范围:0-500mv*样品种类:液体、气体、固体(配六通阀气体进样装置)*测量范围:氯:0.2ppm-10000ppm*控温范围:室温-1000℃,±1℃*发生电流最大:±2mA*放大器输出电压最大:±30V*重复性误差:(1)试样浓度<1.0mg/L时,重复性误差不大于50%(2)1.0mg/L≤试样浓度≤10 mg/L时,重复性误差不大于10%(3)试样浓度>10mg/L时,重复性误差不大于5%*使用试剂:设备在使用期间不涉及有毒试剂14247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可24小时随时响应;3.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3.5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今)煤化工企业化验设备供货业绩且不少于5项,要求合同复印件或供货、验收报告复印件。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50*****021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4.3.1现场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4.3.2邮件方式: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3.2.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4.3.2.6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5.1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账号:154*****7872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7.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9.异议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310房间。电话:****-*******,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监督单位: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信息大楼;联系电话:*******。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联 系 人: 胡淑华联系电话: 138*****469招标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博(购买文件、退还保证金、领取通知书) ****-******* (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邓娟(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件:bgzbzxdj@163.com 热线电话:****-*******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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