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施工招标公告
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施工招标公告
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0-3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段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09]65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以上补助、开行资金,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10+585~11+298)主河道长713m,其中,橡胶坝1座,下河梯1座。该段属于桂溪河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塔坝桥至任家桥中的一段。
招标范围包括:垫江县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10+585~11+298)河道713m长的护岸,橡胶坝1座,下河梯1座。计划工期为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http://www.cqwater.net”网站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盖有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4.2招标文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垫江桂溪镇南内街68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赵先生 联 系 人:刘道红
电 话:138*****86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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