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坪村扶贫饮水工程1招标公告

马家坪村扶贫饮水工程1招标公告

第一篇 比选文件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四面山镇马家坪村扶贫饮水工程施工,发包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四面山镇马家坪村扶贫饮水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马家坪村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津区四面山镇马家坪村,本次工程拟建17口10m3蓄水池(钢筋砼),13个1m3取水池(砼),入户PE管道(Φ25 1.6Mpa)的铺设,总长度约7900米。具体祥见招标清单。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最高限价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92255.24(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贰佰伍拾伍元贰角肆分整)其中安全生产费为5796.88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实计量计价。

(四)结算价=(完成清单子目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结算单价)+相关费用+工程变更及原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3.变更的估价原则

发包人原因发生的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工作子目,采用该子目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所谓类似子项,系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和工程特征有2/3及以上相似。是否判定为类似子目,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按以下计价原则编制变更、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报招标人审定后,作为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

执行定额:

1、采用定额:建筑工程主要采用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施工机械台时费采用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05]56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3、编制规定采用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

4、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4期指导价及现行市场价计算。

5、人工单价执行渝水造价〔2019〕1号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19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计算。

6、土石方开挖按人工开挖计算。

本工程材料超运距部分按以下计算:砌体砖的综合超运距按32km计算;碎石、钢材、锯材、水泥、特细砂、汽油、柴油的综合超运距按62km计算,超运距的运费按1元/(t.km)计算;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材料需人工二次转运,转运距离按300m计算。

7、本工程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四、比选须知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5月31日10时10分;

递交标书结束时间:2019年5月31日10时20分;

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10时20分;

(二)比选地点: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三)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名单当中。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7000元由投标人现场缴纳。

(二)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4)投标人在参加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鲜章;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另须提供电子光盘1张,电子版的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内含投标所有文件<EXCEL格式>及软件版),光盘须注明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册并加盖骑缝章。

(3)封套注明比选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字样,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中标人的确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一)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官网上(http://sms.jiangjin.gov.cn/www/index/)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三)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四)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五)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1.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2.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招标人将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在报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四面山招投标活动等。

3.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一)缴纳金额:合同总价款的10%。

(二)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三)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本金转入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基本银行账户(无息)。中标人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财政办公室

账号:155*****200********

开户行:农商行江津支行四面山分理处

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人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宜);按中标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十、合同签订

(一)中标候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不得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如未按时签订合同手续,由发包人根据比选顺序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二)中标候选人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不签订合同、未按照比选文件约定提交相应担保的,视为放弃承包资格。

十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在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并提交完善的相关工程资料后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169号文件,向专用帐户存入本次应付金额的30%的专户资金;审计金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焦老师

电话:158*****782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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