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广场公寓E西侧商铺外装工程招标公告
万达广场公寓E西侧商铺外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佳木斯市万达广场项目
外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公寓E西侧商铺外装工程
发出时间: 2019 年5 月 29 日
招 标 文 件
第一条分包工程基本条件
1.1工程名称:佳木斯万达广场项目外装工程
1.2工程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西路以南
1.3建筑面积:约172000m2。
1.4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
1.5层数:11-27层
第二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佳木斯万达广场项目外装工程。
工程量:详见清单附表;
注:以上数据中面积为概数,结算时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第三条工期:
3.1总工期:
按业主单位—佳木斯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工期或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佳木斯万达广场项目要求工期。
(实际日期以发包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3.2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进度计划施工,不能因为招标文件没有工期约定不执行招标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或以此为由向发包方索取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发现投标单位工期严重拖后,招标单位有权责令投标单位退场,违约责任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4.1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4.2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招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招标单位的指令施工,施工过程中招标单位发现投标单位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招标单位有权责令投标单位退场,违约责任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4.3 工程保修:保修期为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保修;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保修。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监控、施工机械、生产工具和劳保用品的提供
5.1 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机械、生产工具和劳保用品均由投标单位提供。
第六条 现场管理
6.1投标单位要按照佳木斯市当地的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作到活完场清,创文明工地,达到A级标准。如果达不到,自愿接受处罚,并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6.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已取得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所制定的具体规定要求执行,接受招标单位的考核、检查和审核。
6.3投标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按安全规程及规范施工,若发生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招标单位承担。
6.4投标单位须协助招标单位协调好周边关系,因投标单位现场管理和工程施工不当造成的问题,由投标单位负责,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6.5 投标单位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有关资料。
6.6 投标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当地施工的一切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担。
第七条 资料管理
7.1 投标单位对所施工项目质量应及时进行自检,并填写有关资料,交送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7.2 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八条 标书的编制
8.1 编制原则:平方米单价
8.2 编制要求:
报价单要提供详细的单价分析表,所报单价要包含(但不限于)主材、辅材、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赶工费等工程造价的一切费用和取费。合同签订后平米单价不进行任何形式和原因上的调整与更改。所以要求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上交投标报价。
8.3工程量暂按招标文件第二条所列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图纸+洽商变更或现场签证的方式计算最终工程量。
8.4 招标单位不提供现场住宿的场地及临建。
8.5 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情况及其他情况。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不可抗力和招标单位同意工期顺延的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单位在情况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报告,经招标单位报业主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2 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合同工期为准。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合同造价的10%。
9.3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投标单位自行调剂劳力,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经济补偿。
9.4 本工程可能发生扰民问题,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扰民带来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工程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0.1单价乘以工程量。(所报单价已包含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取费,结算时以单价*工程量为计算价,不增加任何取费。)。
10.2税金(合同总价的3.4%)。
10.3设计变更(工程做法改变)时,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另行办理洽商,调整合同价款。
第十一条 工程款的拨付
11.1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工程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至乙方月施工总产值70%月进度款。
11.2 双方确认结算总额并办理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0%,结算确认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十二条 投标须知
12.1 投标单位应勘察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研究图纸后报价。
12.2 投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投标单位须承担违约责任,招标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2.3 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2.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报价书一份;
(2) 施工方案一份;
(3)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4) 投标承诺书:对工期、质量、安全的承诺书一份;
(5) 企业信誉及实力的资料、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荣获的工程荣誉称号等有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业绩项目考核表(以前没有跟中建一局北京总承包合作的,由其合作单位出具考核证明)
12.5 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按照佳木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统一的密封袋、表格及要求填报。
12.6 投标文件密封必须用统一专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投标书袋背面密封条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印签各两枚,投标书正面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各一枚。
12.7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报送到佳木斯市万达广场项目部地址:
佳木斯市光复西路万达广场项目部。
12.8 招标单位届时派专人接收投标文件,接收人贺楠 。
12.9 本工程采用3家邀标。
12.10 采用背对背议标形式,依据报价、所报其他综合条件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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