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局部围墙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局部围墙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局部围墙施工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局部围墙施工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ZFCG)-*******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财经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
联系人:禹女士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局部围墙施工工程1批
项目概况: 1.对长安校区东南角鱼包头村临近我校临时砖砌围墙进行拆除,修建为永久性围墙;2.长安校区西南角临贾里村段砖砌围墙,及校区南边有约80米围墙倒塌形成豁口,对该围墙进行修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1.对长安校区东南角鱼包头村临近我校临时砖砌围墙进行拆除,修建为永久性围墙;2.长安校区西南角临贾里村段砖砌围墙,及校区南边有约80米围墙倒塌形成豁口,对该围墙进行修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6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9 09:00:00至2019-06-0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收发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发售时间:2019 年5月29日至6月4日(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1 15: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楼会议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1 15: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楼会议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
4、账 号:8060 1070 1421 0048 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05-29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