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522401-E47-A02-914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7】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司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金沙县司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街道光明社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2478.6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法律事务接待室、法律援助室、人民调解室、“148”法律服务室、安置帮教室、资料档案室、信访室、司法鉴定室、公证管理室等及电气、给排水、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5月30日上午09 时至 2019 年06月05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06月 20日09时30分,网址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等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7.5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罗马社区河滨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
万豪国际A1栋28-2号
邮编: 邮编:563000
联 系 人:蒋宗佑 联系人:郭荣刚
电话:181*****666电话:135 9526 52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 子邮 件:********8@qq.com
2019年05月2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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