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云南有分布动物标本第二批招标公告
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云南有分布动物标本第二批招标公告
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云南有分布动物标本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ZFCG2019-004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澄江化石科学研究博物馆(采购人)的委托;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云南有分布动物标本第二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ZFCG2019-004。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批云南有分布动物标本,包括但不限于哺乳类、灵长类、爬行类、鸟类等动物标本,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采购预算价:¥*******.00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验收(包括标本制作、运输、移交、安放及验收合格)。
2.5质保期:动物标本保修期一年;产品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自标本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标本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标本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质量保修期内若标本在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7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标本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中标人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与采购方协商到达采购人地点的时间,并做好标本维修。
2.5.1各投标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2.6服务地点:玉溪市澄江县内,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7资金情况:PPP项目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
2.8.1、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执行,满足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2、投标人采用的标本体需为自然死亡或救护无效而亡的合法动物个体,需按照标本物种生存前的自然形态或招标人要求制作。
2.9合法手续要求: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完毕所供应动物标本的所有合法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来源、制作、销售、租借、运输、收藏等相关环节中的合法来源证明、收藏证、运输证明等,如因动物标本合法手续不全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人承诺如若中标后,所有提供的野生动物标本,属于国家保护名录的,均需提供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收藏证)或行政许可,以确保所有标本来源的合法性。
2.10投标人需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标本或标本的任何--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标本来源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关于中小企业: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并依法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行政许可。
3.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状态;
3.3投标人近 3 年(2016年至今)有国内省级自然博物馆标本采购项目单项合同300万以上的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相应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两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2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以上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7本次招标可接受不超过三家单位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索取方式: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时)及身份证原件至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注: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6月21日8时30分~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9年6月21日9时30分。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澄江化石科学研究博物馆
联系人: 马老师
地址:玉溪市澄江县凤麓镇凤翔路南8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师
联系电话:157*****904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邮政编码:653100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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