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专业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JZC[2019]GK098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3.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项目名称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单价(万元) | 数量 | 控制金额(万元) | |
第1标段 | 全自动尿有形成分分析仪 | 套 | 51 | 1 | 51 | |
第2标段 |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 套 | 36 | 1 | 36 | |
第3标段 | 小儿高清电子腹腔镜、宫腔电切镜及外科手术能量系统 | 套 | 335 | 1 | 335 |
3.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技术规格及物理特性:详见公告附件技术参数;
3.3、安全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
3.4、质量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
3.5、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交货地点: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指定地点;
3.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售后服务要求:出现所需售后服务事项,中标人需做到2小时内给用户答复,12-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4-72小时内处理好故障;
四、项目预算:第1标段51万、第2标段36万、第3标段335万
五、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4、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本项开标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5、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企业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国产设备不需要提供厂家授权)、技术白皮书及检验报告;
5.6、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项开标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7、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参照本招标公告3.4条提供);(本项开标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9、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5.10、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
2.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