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100个贫困村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民政局100个贫困村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民政局100个贫困村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民政采公招(货物)2019-00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005

民政局100个贫困村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包一第二次)

*******


办公设备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中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5-29 至 2019-06-04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除投标资格外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21 15:00:00

七、投标地址: 民和县六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19-06-21 15:00:00

九、开标地址: 民和县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5

民政局100个贫困村办公设备购置(包一第二次)

14700

工行青海省分行民和支行

****************362

转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宏

联系电话: 181*****238

传真: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

2、采购人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 131*****560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民和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秦成明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110/20195/8a1a6afa-7dbe-4fc8-a3ce-*******ca6ee">民和县2019年民政局100个贫困村(第二次).doc 287.2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办公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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