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质疑答复公示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质疑答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9日14:09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148.6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444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府新区牧华路三段25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艳;***-********-***、177*****444 | ||
附件: | |||
附件1 | 质疑答复书.zip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
项目编号:XHTC-FW-2019-0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项目联系电话:***-********-***、177*****4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府新区牧华路三段25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艳;***-********-***、177*****4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答复书
成都欣嘉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你司递交的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物业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质疑函,经审查已受理该质疑。针对你司质疑书中所提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理由:
质疑人认为其投标文件P23-126及P127-129已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P130-134已提供符合招标文件企业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商务部分应该得满分。
经审查:
1、我司已核查该项目评标报告,未发现存在商务部分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
2、鉴于此次质疑人所提三项质疑事项涉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认定,我司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
3、评标委员会知悉质疑事项后,结合该项目评标时的评审认定,出具了协助质疑答复意见。意见载明,质疑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业绩第一项要求,故得满分10分。质疑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项目满意度评价均为“满意”,未体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优秀”的评价,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第二项的要求,故不得分。质疑人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企业资质评分项要求,故得满分12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审无误。
综上,我司认为你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答复书发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投诉受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你司对本项目的积极参加与监督。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8.62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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