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第三次)

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第三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该项目已经零发改投[2018]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棚户区改造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科技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

2、建设地点:湖南科技学院东南面,杨梓塘路以东、G207国道北侧。

3、承包方式:“EPC”(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取异地实物安置。拟在学校东南面,杨梓塘路以东、G207国道北侧规划教职工住房安置区,总用地面积39803.78㎡,新建4栋14-15F的住宅楼(住房282套,地上14-15层、地下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54112.8㎡,建筑安装工程总投资约为9469.6万元。

5、工期要求:总建设工期18个月。

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要求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8、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9、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含贰级)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具有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7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2018年12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

4、本项目的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具有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经验。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提供用于保证该项目建设的1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递交方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采用保函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或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开具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技术实行暗标。每套售价200 元。暗标标书格式、制作必须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标所需的专用封面、插页、封底、装订、规定的纸张和内层密封袋等请在2019年5月 29日至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前到湖南科技学院行政楼七楼纪委监察处领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日9时 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管理责任书》(详见附件1)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十、特殊情况说明

1.为区分前两次招标情况,本次招标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封面上加注了“(第三次)”,但项目名称为“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以“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采用“保函”形式递交,与前两次招标的格式有所不同,请各投标人仔细查看投标文件中的格式。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科技学院

联系人:伍国平

联系电话:137*****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39*****028


附件1: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部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开展,加大对建筑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建设项目招投标受涉黑涉恶干扰、围标串标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招投标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招投标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要求有专人负责,拨付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并纳入工作议程。

(二)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得参与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

(三)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保密制度、线索排查制度,不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通报案情。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摸排本区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遇到或发现以下行为及时向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1、有组织的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强揽工程项目等违法活动;

2、在交易过程中寻衅滋事,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标书,围堵开标场所等手段阻碍投标;

3、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

4、恶意投诉,以投诉、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

6、评标专家恶意废标,索要不合理报酬;

7、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或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五)按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专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线索报送任务。对于职责履行较好的,我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没有履行好上述职责或因工作不力、消极懈怠造成影响的、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部署造成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责任单位(业主单位投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学院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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