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挪合作化学品相关国际环境公约能力建设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PFOA)和全氟己基磺酸、其盐类及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PFHxS)的检测方法和人员培训子招标公告

中挪合作化学品相关国际环境公约能力建设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PFOA)和全氟己基磺酸、其盐类及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PFHxS)的检测方法和人员培训子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化学品是全球治理和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化学品管理工作,已经批准加入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一系列环境国际公约。2004年11月11日POPs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我国POPs履约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公约》管控的POPs由首批的12种增加至28种,未来仍将不断评估和增列新POPs,POPs禁限工作涉及行业越来越广,履约任务日趋繁重,在POPs履约及其污染防治管理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迫切要求我们持续跟踪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分享经验,不断提高履约能力和管理水平。
我国是目前国际上仍规模生产和使用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PFOA)和全氟己基磺酸、其盐类及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 (PFHxS)的国家,目前该物质被POPs公约审查委员会列为潜在POPs物质,根据审查进程,PFOA和PFHxS物质很可能经过不长的审查期,增列为POPs受控物质。
目前,我国PFOA和PFHxS相关物质国家法定的环境检测标准尚未颁布,亟须结合最新的履约需求对现有相关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更新《国家实施计划》,提出相应空气、土壤、沉积物和生物体中潜在POPs的检测技术,为此,本项目围绕上述需求,开展PFOA和PFHxS检测方法开发与研究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1.1建立鱼类样品中PFOA和PFHxS以及水样、土壤及沉积物样品中PFHxS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通过文献调研,系统梳理通过生物样品(包括但不限于鱼样)中PFOA和PFHxS的含量情况和检测方法应用。
建立鱼类样品中PFOA和PFHxS以及水样、土壤及沉积物样品中PFHxS的采样、运输、保存、提取、净化、仪器分析等技术并进行优化。建立的分析方法需满足精密度、准确度、检出限等方法特性指标要求,并具有易操作性与易推广性。编写实验室采样与分析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1.2 根据PFOA与PFHxS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及相关方法,研究建立生物检测表征环境水体PFOA与PFHxS污染状况的方法体系
采用所建立的PFOA与PFHxS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开展方法研究,建立生物检测表征环境水体PFOA与PFHxS污染状况的方法体系,包括生物物种选择、生物采集方法、生物检测表征环境水体质量的影响因素等内容。
1.3 在国家水平开展PFOA与PFHxS分析培训
由挪方在PFOA与PFHxS分析方面具有领先水平及丰富经验的实验室对中方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进行PFOA与PFHxS分析方法的培训,培训人数至少5人。
1.4 在地方水平开展PFOA与PFHxS分析培训
在涉及PFOA与PFHxS生产、使用相关地方选择若干环境管理系统实验室(至少8家以上),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这些实验室进行PFOA与PFHxS分析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培训,培训人数至少40人。
1.5 对典型区域PFOA与PFHxS污染状况进行监测
选择典型PFOA生产企业及使用企业、PFOA相关化合物生产及使用企业、PFHxS生产及使用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调查企业周边各环境介质中PFOA、PFHxS污染水平,采集150个样品,包括鱼类、水样、沉积物。对整个监测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以保证监测数据可靠性,质控数据应包括空白、平行、回收率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详尽并操作性强的采样计划;现场采集样品并运输回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对样品进行仪器分析;分析数据;编写报告等。
1.6 参加PFOA与PFHxS分析的实验室比对
参加由UNEP组织的PFOA与PFHxS分析的实验室国际比对,以考察第三方实验室在PFOA与PFHxS分析方面的能力。
1.7对新增列PFOA相关化合物的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需求提出建议
对国外新增列PFOA相关化合物的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梳理,并就我国此类化合物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建议。
1.8 参加项目下组织的新POPs物质管理培训
准备PFOA、PFHxS检测技术培训材料(PPT,时长2小时,中英文),并授课。


二、工作产出
(1)PFOA和PFHxS的生物样品检测在中国的应用现状研究
(2)鱼类样品中PFOA和PFHxS以及水样、土壤及沉积物样品中PFHxS采样与分析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3)生物检测表征环境水体PFOA和PFHxS污染状况方法指南(草案)。
(4)国家及地方水平PFOA和PFHxS分析方法培训。
(5)典型区域PFOA和PFHxS污染状况监测采样计划。
(6)典型区域PFOA和PFHxS污染状况监测报告(包括质控数据)。
(7)PFOA和PFHxS分析国际比对报告。
(8)新增列PFOA相关化合物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建议
(9)PFOA、PFHxS检测技术培训材料(PPT,时长2小时,中英文)。


三、时间要求
项目预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序号

产出要求

提交时间

1.

产出(1)、(2)

2019年12月31日前

2.

产出(3)

2020年6月30日前

3.

产出(4)、(9)

2020年12月31日前

4.

产出(5)、(6、(7)

2021年12月31日前

5.

产出(8)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资质要求


参与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人员应满足以下资质:
4.1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单位;
(2)实验室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CNAS)认可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CMA)的二恶英、PCBs分析测试资质。
(3)具有对水体、土壤和沉积物等环境介质或鱼类样品等生物介质 中PFOS、PFOA等POPs类物质进行分析测试的项目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履约相关项目;
(5)承担过PFOA和PFHxS等全氟类化合物排放源及周边环境介质的采样和分析测试的相关项目经验优先;
(6)具有POPs类物质分析检测培训经验的优先。
4.2 第三方检测机构中本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或经历: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环境科学或环境分析相关背景,有5年以上POPs类物质分析测试工作经验;
(2)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履约相关领域项目;
(3)熟悉全氟类POPs样品检测方法,熟知PFOA和PFHxS国际研究进展者优先;
(4)具有POPs类物质分析检测培训经验的优先。
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组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环境分析相关领域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2人从事环境检测工作三年以上;
(2)熟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样及分析测试分析各环节工作;
(3)项目组成员熟悉LC/MS/MS仪器使用,具有开展PFOA和PFHxS排放源及周边环境介质的采样和分析测试的相关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联系我中心索取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报送至我中心。
招标信息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可咨询如下联系人:
彭政、王丽芳
电话:***-***********-********
电邮:peng.zheng@iecomee.org.cn、wang.lifang@iecomee.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请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于2019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发送至如下联系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肖穗子
电话:***-********
传真:***-********
电邮:xiao.suizi@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代章)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 检测 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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