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呼吸疾病研究所建设1货物类采购项目

厦门医学院呼吸疾病研究所建设1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医学院

乙方: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S[GK]*******的厦门医学院呼吸疾病研究所建设1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1进口**************日本日立FlexSEM 1000II
11-2显微镜体视显微镜1进口4500045000NikonSMZ1270
11-3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超高速冷冻离心机1进口430000430000BackmanCoulter JXN26
11-4光学式分析仪器流式细胞仪1进口**************美国BDFACSAria Ⅲ
11-5分析仪器辅助装置高效液相色谱仪1进口620000620000WatersAlliance e2695
11-6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制备色谱系统1进口400000400000瑞士步琦Sepacore
11-7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小动物全身体积描记系统1进口460000460000美国DSI BUXCOWBP 双通道
11-8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小动物呼吸功能监测系统1进口550000550000美国DSI BUXCOPFT
11-9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塔式口鼻暴露系统1进口420000420000美国DSI BUXCOInhalation Tower
11-10分析仪器辅助装置烟雾发生器1进口560000560000美国DSI BUXCOSmoke Generator
11-11分析仪器辅助装置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2国内500010000江苏巨光PT-100X
11-12分析仪器辅助装置荧光原位杂交工作站1进口485000485000德国徕卡Leica CytoVision DM2500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零玖万捌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合同签订后,成交商向采购人支付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后;国产设备预付30%合同款,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至100%合同款;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成交商向采购人提供半年的银行保函后,采购人向成交商支付100%合同款;项目通过验收,采购人退还银行保函。质保金待验收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原额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正常运行两年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期:所有货物质保期三年,自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我乙方免费提供因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免费提供零部件的更换。 14.2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5分钟内到场,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场排除故障。14.3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甲方只付零配件的费用,乙方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部件的优惠供应。14.4乙方提供终身维修及定期巡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医学院乙方: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三层301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春晖
联系方法:0592-212248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账号:账号:****************0911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研究所 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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