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A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A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龙头港物流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A合同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0-120
1. 招标条件
龙头港物流园区拆迁安置房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涪发改委发【2010】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龙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重庆龙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头港物流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A合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沙溪村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包括A8~A15栋、B2栋建筑,其他详见设计施工图和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经审核合格的龙头港物流园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A合同段)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200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体或群体工程)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3日起,在重庆涪陵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综合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综合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龙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7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路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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