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所需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所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411室 联系方式:****-*******
三、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简介
1、项目名称: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TAJZ2010-036
3、项目简介:本项目共分三包,供应商可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对包内材料分解后进行响应。各包内容如下:
A包:台式电脑150台、笔记本电脑30台、打印机100台、数码相机2个、摄像机1个;
B包:防火墙及入侵检测系统1套、服务器3个、Ups1套、交换机10个、机柜4个;
C包:安检门9个。
详细规格及技术参数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各包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
3、相关各包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其中A、B包须具有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包还须有安检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最新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提供产品商标注册证书。安检门必须具有2010年6月份以后(此前检验不算)公安部电子警用产品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提交资格申请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0年12月13日--17日下午16:30。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及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董振华 孙燕秋
联系电话:150*****625 158*****256 ****-*******(传真)
E-mail:sdhyhata@163.com
七、其他: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项目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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