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盘龙上河城小区竞争性磋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竹山县盘龙上河城小区竞争性磋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竹山县盘龙上河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就“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前来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竹山县盘龙上河城小区物业服务(该小区坐落于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3号,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商住一体,8栋,约600余户)。
二、项目服务内容: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为期3年的小区物业服务。
三、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物业服务企业。(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三)按主管部门指导意见,《2018年十堰市房地产行业 “红黑榜”企业名单公告》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于2019年6月8日至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盘龙小区8号楼3单元203(小区业委会办公室)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于登记后10个自然日内,向磋商人提交磋商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磋商申请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小区物业服务承诺书》。
4、小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设施养护维修、快递代收、小区安保、停车引导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等项管理服务具体标准。
5、企业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磋商会召开时,每个磋商申请企业代表依次有15分钟自由发言时间,负责向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解读《磋商申请文件》相关内容。
六、其他内容:(一)成立由11名小区业主担任代表的磋商小组,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超过半数有效。(二)仅一家符合报名资格企业提交磋商申请文件的,直接选聘为小区服务企业。有两家以上提交的,则安排时间召开磋商会,邀请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加强监督指导。
七、联系人:
王先生 136*****308
余先生 135*****076
竹山县盘龙上河城业主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标签: 企业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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