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智慧民生服务(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聊城市智慧民生服务(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聊城市智慧民生服务(互联网+民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技术开发或软件开发;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 6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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