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C【2019】046号
一、丽水开发区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复文号为丽发改开审【2019】9号,资金自筹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3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建筑面积约8555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约8555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约3722平方米;4#仓库,建筑面积约731平方米;科研楼,建筑面积约1068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丽水开发区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项目EPC总承包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场地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如建筑、安装、市政、装修、绿化、室外附属、暖通、智能化弱电、电梯、人防等所有全过程的监理(专项工程自行监理的除外)。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19年5月3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联系人:方伟来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电 话:****-******* 电 话:0578- *******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19年5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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