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9】045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丽水开发区实业集团江南路标准厂房项目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丽水市南城七百秧区块通济街与江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3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建筑面积约8555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约8555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约3722平方米;4#仓库,建筑面积约731平方米;科研楼,建筑面积约1068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约68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总投资为7351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方案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电梯及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自来水、给水、强电、围墙、大门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报告编制、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燃气工程、华数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等)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500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5、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6、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9年 5月 3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9年 5月 30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顺 黄佳佳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电 话:****-******* ******* 电 话:****-*******
地址:丽水市绿谷大道238号 地址: 丽水市丽青路39号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19年5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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