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和阿拉尔市惠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和阿拉尔市惠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
项目编号 | 25GQ******** |
---|---|
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和阿拉尔市惠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转让比例 | 34 |
挂牌价格 | 70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05-30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为两位股东联合转让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挂牌价为700万元。其中转让方1:阿拉尔市惠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6%股权,相对应的挂牌价为360万元;转让方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转让持有新疆阿拉尔金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4%股权,相对应的挂牌价为340万元。2、金准公司账面记录欠昌吉市众汇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货款*******.72元已有3年未还,但昌吉市众汇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金准公司的欠款*******.00元及相关利息*******.70元,并将此经济纠纷事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截止评估报告日(2019年3月22日),法院尚未对金准公司欠款纠纷做出判决。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本次转让标的受让形式(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五、本次转让的70%股权挂牌价格为: 700 万元。六、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电子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七、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新疆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八、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交易所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电子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电子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电子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电子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共同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九、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