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临建设施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临建设施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临建设施劳务分包
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CSZYJA-LWZB-003)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 间: 2019 年 3 月
1.1项目名称:长沙卓越江岸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2项目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与书院路交汇处
1.3项目规模:总计建筑面积约81290.41㎡,共2栋住宅,住宅地上31层,住宅面积30146.19㎡,1栋经济型酒店,经济型酒店地上22层,经济型酒店面积为29901.48㎡,地下两层,局部三层,地下室面积为15263㎡,底商面积为3550.55㎡,其他社区用房等面积为2429.19㎡;以上工程建设规模为暂定,具体以甲方下发的施工图为准。
1.4业主:长沙市卓越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长沙卓越江岸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
1.7具体位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2、工程内容:2.1长沙卓越江岸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4.1 发标时间:201 年 月 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20年月 日 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件。 4.2.220 年 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 20 年月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接收人: ,联系电话: 。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 年 月 日18:00前,收件人: ,联系方式: ,邮箱: @qq.com,地点: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建二局项目部。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质量合格。
6、工期: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
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8.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增值税开票信息表);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4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或分供商,否则将不参与评标。
10、废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经济标格式1:
投标承诺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司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司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我司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司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司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司将不主动要求调整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
3、我司承诺不会因贵单位对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异议。
4、若我司没有中标,我司将不要求贵单位做任何解释。
5、我司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6、我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贵单位废标要求无异议。
7、若我司中标,我司同意本确认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工程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无条件整改,如因我司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天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2:
投标函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如下: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临建设施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投标报价如下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双方责任 | 单位 | 计算规则 | 暂估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模板工程 | 1.模板翻样。2.模板、木方、木料的卸车、运输、制作、刷防腐油、刷脱模剂。3.模板系统的安装,拆除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及装车等。4.支撑系统(含钢管、扣件)的卸车、运输、搭设、拆除、回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装车等。5.配合甲方的测量工作,以及除定位轴线外所有的放线工作等内容。6.穿墙套管切割和埋设,穿墙螺杆(含螺帽、蝴蝶卡)的加工、安装、拆除及切割、清运等。8.二次搬运及超运距。9.工完场清工作。10.其它涉及模板工程的一切工作。 | 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甲供;辅材乙供包括不限于:铁丝、铁钉、螺杆螺帽等。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模板和砼接触面积计算 | 15 | ||||
2 | 砌筑工程 | 1.清理基槽或基坑;2.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3.排砖、皮数杆的设置、校正;找平放线、挂线、调直、选砖,门窗及各种洞口的定位;4.圈过梁、构造柱、腰带等;5.按要求搭、拆砌筑用脚手架;6.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7.其他与砌筑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砌块、水泥、砂、模板甲供,除甲供以外的材料和设备都为乙供 | m3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200 | ||||
3 | 排水沟 | 1.清理基槽,找坡、浇筑垫层;2.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3.砌筑;4.抹灰;5.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6、其他与排水沟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砌块、水泥、砂、模板甲供,除甲供以外的材料和设备都为乙供。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400 | ||||
4 | 排水沟盖板 | 1、水沟盖板安装;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60 | |||||
5 | 围墙抹灰 | 1.基层清理修补;2.砂浆制作、运输;3.底层抹灰;4.抹面层;5.抹装饰面;6.勾分格缝 ;7、清扫落地灰。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100 | |||||
6 | 围墙压顶 | 1.压顶砖水泥砂浆固定;2.接口收缝;3.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300 | |||||
7 | 地面找平硬化 | 1、清理基层;2、浇筑振捣砼、散落砼的收集、收光、养护(含蓄水养护、覆盖养护等)3、压光; | 混凝土甲供;其余辅材均由乙方负责。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500 | ||||
8 | 地砖铺贴 | 1.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2.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浇水润砖;3.弹控制线,选砖;4制作灰饼,铺底灰,水泥砂浆做找平层;5.面砖的排版、切割磨边、拼花、铺设、勾缝、养护、成品保护;6.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7.其他与贴砖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地砖、水泥、砂石甲供;其余辅材均由乙方负责。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00 | ||||
9 | 板房基础线条 | 1.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2.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3.浇筑细石混凝土并压光 4.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 | m | 150 | ||||||
10 | 大便器安装 | 1大便器安装 | 个 | 8 | ||||||
11 | 技工 | 技工包括:木工、钢筋工、砼工、架子工、石匠、抹灰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 | 150 | |||||
12 | 普工 | 普工包括;小工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 | 200 |
1、以上不含单价均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即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小型工器具和机具费、各类行政许可办理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经费按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试验检验费、各类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管理费、规费、抢工费、资金利息及财务费用、利润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除增值税外的全部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贵公司不再支付我公司任何费用。我公司承诺一旦中标,不含税综合单价在合作期间固定不变,不随任何因素而发生改变;
2、我公司承诺自行组织、租赁垂直运输设备、高空车、水平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
3、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中合同条款;
4、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5、我公司同意贵公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我公司清楚的理解,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7、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拒绝或接受;
8、我公司承诺理解贵公司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方案报批、包深化设计、包管理、包结算、报竣工资料等包干的发包方式;
9、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公司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单位名称) 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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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 |
单位 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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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 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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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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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此区域 加盖骑缝鲜章 |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基本情况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上年度销售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邮箱 |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表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8)增值税税务证明复印件。
9)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10) 近三年来的企业经营或获奖情况。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 1、 项目主管 2、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 1、 项目经理 2、 项目副经理 3、 技术负责人 4、 质量管理 5、 材料管理 6、 计划管理 7、 安全管理 8、 其他人员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CSZYJA-LW-004)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时 间:
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CSZYJA-LW-003
甲 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湖南省长沙市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对甲方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临建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作业,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施工范围: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的相关设计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中的工程。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并不一定会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交由乙方施工,甲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和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将临建设施工程分学校或部位交由其他单位施工,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不得向甲方索赔费用。
乙方理解甲方不一定会将本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全部交由乙方完成,即甲方可根据乙方价格、工期、现场施工情况或其他需要重新选择或增加其他分包商,并就乙方施工区域及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工程内容1、工作内容: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模板工程、砌筑工程、围墙压顶、排水沟、排水沟盖板、抹灰、室内外地坪、地砖铺贴、墙砖铺贴、大便器安装、板房封堵、普工、技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1)围墙及围墙柱头:①清理基槽或基坑;②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③排砖、皮数杆的设置、校正;找平放线、挂线、调直、选砖,门窗及各种洞口的定位;④圈过梁、构造柱、腰带、压顶等;⑤按要求搭、拆砌筑用脚手架;⑥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⑦其他与砌筑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2)模板工程:①模板翻样;②模板、木方、木料的卸车、运输、制作、刷防腐油、刷脱模剂;③模板系统的安装,拆除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及装车等;④支撑系统(含钢管、扣件)的卸车、运输、搭设、拆除、回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装车等;⑤派人配合甲方的测量工作,以及除定位轴线外所有的放线工作等内容;⑥穿墙套管切割和埋设,穿墙螺杆(含螺帽、蝴蝶卡)的加工、安装、拆除及切割、清运等;⑦二次搬运及超运距;⑧工完场清工作;⑨其它涉及模板工程的一切工作。
(3)砌筑及零星砌体工程:①清理基槽或基坑;②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③排砖、皮数杆的设置、校正;找平放线、挂线、调直、选砖,门窗及各种洞口的定位;④圈过梁、构造柱、腰带等;⑤按要求搭、拆砌筑用脚手架;⑥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⑦预埋铁件等其他与砌筑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4)排水沟:①清理基槽,找坡;②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③砌筑;④抹灰;⑤铺设沟盖板及收边;⑥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⑦其他与排水沟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5)抹灰:①基层清理;②砂浆制作、运输;③底层抹灰;④抹面层;⑤抹装饰面;⑥勾分格缝。
(6)室内外地坪:①场地平整、找平、夯实;②模板支拆;③砼浇筑、找平、压光;④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⑤养护;⑥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⑦其他与地坪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7)地砖铺贴:①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②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浇水润砖;③弹控制线,选砖;④制作灰饼,铺底灰,水泥砂浆做找平层;⑤面砖的排版、切割磨边、拼花、铺设、勾缝、养护、成品保护;⑥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⑦其他与贴砖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8)板房基础线条:①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②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③浇筑细石混凝土并压光④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
(9)普工:按现场签证收方记录计算。
(10)技工:按现场签证收方记录计算。
以上工作要求具体以甲方指令及方案等要求为准。
2、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业主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总包合同中关于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范围的具体说明内容。即本工程涉及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不限于图纸、合同、招标文件及来往函件、设计变更、本工程业主指示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合同承包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此工程相关施工措施、因施工失误造成的剔打修复、脚手架重复搭拆、场内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竣工资料移交,竣工验收及移交前的卫生清洁等全部内容;竣工结算由甲乙双方以甲方名义与本工程业主结算,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结算资料;隐蔽验收、竣工资料等工程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归档(具备移交档案馆和业主的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合同价款1、暂定合同金额:
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税金: 元(大写:);
含税总价: 元(大写:)。
该金额为暂定合同额,最终合同金额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临建设施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量按工程量按合同计算规则进行计量。
3、合同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双方责任 | 单位 | 计算规则 | 暂估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模板工程 | 1.模板翻样。2.模板、木方、木料的卸车、运输、制作、刷防腐油、刷脱模剂。3.模板系统的安装,拆除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及装车等。4.支撑系统(含钢管、扣件)的卸车、运输、搭设、拆除、回收,清理干净后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装车等。5.配合甲方的测量工作,以及除定位轴线外所有的放线工作等内容。6.穿墙套管切割和埋设,穿墙螺杆(含螺帽、蝴蝶卡)的加工、安装、拆除及切割、清运等。8.二次搬运及超运距。9.工完场清工作。10.其它涉及模板工程的一切工作。 | 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甲供;辅材乙供包括不限于:铁丝、铁钉、螺杆螺帽等。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模板和砼接触面积计算 | 15 | ||||
2 | 砌筑工程 | 1.清理基槽或基坑;2.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3.排砖、皮数杆的设置、校正;找平放线、挂线、调直、选砖,门窗及各种洞口的定位;4.圈过梁、构造柱、腰带等;5.按要求搭、拆砌筑用脚手架;6.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7.其他与砌筑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砌块、水泥、砂、模板甲供,除甲供以外的材料和设备都为乙供 | m3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200 | ||||
3 | 排水沟 | 1.清理基槽,找坡、浇筑垫层;2.砂浆制作,砌块在砌筑前的湿润,所需材料场内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工具准备;3.砌筑;4.抹灰;5.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6、其他与排水沟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砌块、水泥、砂、模板甲供,除甲供以外的材料和设备都为乙供。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400 | ||||
4 | 排水沟盖板 | 1、水沟盖板安装;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 60 | |||||
5 | 围墙抹灰 | 1.基层清理修补;2.砂浆制作、运输;3.底层抹灰;4.抹面层;5.抹装饰面;6.勾分格缝 ;7、清扫落地灰。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100 | |||||
6 | 围墙压顶 | 1.压顶砖水泥砂浆固定;2.接口收缝;3.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 | 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300 | |||||
7 | 地面找平硬化 | 1、清理基层;2、浇筑振捣砼、散落砼的收集、收光、养护(含蓄水养护、覆盖养护等)3、压光; | 混凝土甲供;其余辅材均由乙方负责。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500 | ||||
8 | 地砖铺贴 | 1.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2.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浇水润砖;3.弹控制线,选砖;4制作灰饼,铺底灰,水泥砂浆做找平层;5.面砖的排版、切割磨边、拼花、铺设、勾缝、养护、成品保护;6.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7.其他与贴砖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 地砖、水泥、砂石甲供;其余辅材均由乙方负责。 | m2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 200 | ||||
9 | 板房基础线条 | 1.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2.基层的清理、凹凸的填补或凿除;3.浇筑细石混凝土并压光 4.完工后多余材料的转运、清理、垃圾运输; | m | 150 | ||||||
10 | 大便器安装 | 1大便器安装 | 个 | 8 | ||||||
11 | 技工 | 技工包括:木工、钢筋工、砼工、架子工、石匠、抹灰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 | 150 | |||||
12 | 普工 | 普工包括;小工 | 工日 | 按工日计算 | 200 |
1、以上不含单价均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即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辅材费、小型工器具和机具费、各类行政许可办理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经费按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试验检验费、各类保险(含民工养老保险)、管理费、规费、抢工费、资金利息及财务费用、利润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除增值税外的全部费用。
1、计量方式:甲方对乙方所施工验收合格的临建设施工程,以双方签字竣工图算量进行计量并办理结算。
2、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20日自行到甲方商务部办理结算(若在该时间内乙方未前来办理结算所造成的延期付款,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次月2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结算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数量为准,并经甲方物资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质量总监、项目总工、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书记、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2)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3)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4)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3、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3)在收到业主工程款的条件下:
1)临建设施工程完工后,甲方在下月25日之前支付给乙方已结算金额的70 %工程款;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100 %。
(4)付款程序
进度款支付节点时,乙方须提前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甲方公司要求办理进度款支付的审批流程,若乙方到付款节点时未提前申请支付进度款,甲方按乙方申报时间开始办理公司审批流程,付款滞后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4、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待工或围堵甲方工地大门及办公区、监理办公区、业主办公区等恶劣行为,若乙方发生上述内容等恶劣行为,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处惩罚性违约金额度为10000元/次,该款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对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乙方应予以充分理解,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五、计税规定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3)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因乙方开具不合法增值税发票或涉嫌虚开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错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且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30%~50%的违约金;若乙方未将增值税发票及时送达甲方,且无法提供甲方已签收挂号信等证据,使增值税发票逾期无法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长沙市卓越江岸项目 服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 |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1、工期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实施。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机械设备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100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和机械设备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含甲方予以增加项目)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20000元/天向乙方收取工期违约金,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若总工期达到甲方工期要求,阶段性工期违约金取消。
任何情况下合同工期不得后延,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总包单位予以签认的延长工期。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直接损失。
4、施工计划:开工前,乙方须按照甲方技术部要求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乙方项目部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任命书及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方案经甲方、监理、业主审定后实施。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应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应急救援事故处置预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并经甲方、监理、业主再次审定后实施。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施工,根据节点进度细化施工计划,要求细化到每天,编制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辅材、小型机具、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七、安全文明施工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则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并须交甲方备案。
2、本工程安全防护具体做法全部参照国家规范及专项方案实施。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控,确保操作人员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长沙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警示警告标识。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不得允许与施工生产无关人员在区域内滞留,机械行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交叉作业,派专人管理指挥。甲方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不论任何原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乙方管理原因等)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伤亡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事故特别重大或给业主、甲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5、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且统一工人服装。
6、施工机械手续齐全并确保合法使用(须向甲方上报机械清单)。
7、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资格操作证上岗(复印件及花名册须向甲方上报备案)。
8、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9、合同履行期间的乙方自有设备及材料的安保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0、乙方必须建立现场管理班子,根据工程情况配备足够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班组作业必须由班组长带班作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建质[2008]91号文及中建《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要求(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及以上的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相应增加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并每天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包括宿舍和厕所及环境卫生、防火)其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
11、文明施工,各种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工具应堆码有序(按甲方要求作好标识)、整齐,认真搞好作业面及周边的现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建筑和生活垃圾外运到场外并承担相关费用。
12、乙方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现行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对突发事故、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规范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进场班组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控制培训教育,并作出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及时报送甲方,每缺少一次将收取200元违约金。
1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确保承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云南省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否则按甲方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14、乙方自备所有的施工机具、设备、工具、用具、配电箱、电线、电缆、材料须合格并符合现行安全标准要求。
15、安全:乙方施工临建设施工程的安全全权由乙方负责,并应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
八、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临建设施工程施工作业面及施工用水用电,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协助乙方编制施工方案,为乙方实施方案提供条件。审核乙方制定的安全操作的检查制度,但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2、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进度,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4、甲方应在合同范围内,按照合同要求,办理乙方工程款结算,支付乙方工程款。
5、对于乙方劳务人员,甲方仅提供住宿房间,其余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须爱惜甲方提供的板房及电器设备,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每间房交押金500元/间。
九、乙方责任1、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购买作业人员保险,对作业人员做好班前记录。
2、严格遵守长沙市政府各项规定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如违反政府的规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应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和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如发生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强行清退,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3、按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参加甲方做法说明和现场交底,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乙方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乙方所有施工项目,其检验检测(含原材料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向甲方及建设单位索赔任何费用。
6、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整齐堆放临建设施工程所需材料。
7、乙方须至少配备1名安全人员,同甲方配备的安全人员,共同负责临建设施工程的安全工作。
8、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转包给他人,如乙方有专业分包,必须提供全部专业分包合同交甲方备案。对由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致使自身及第三者的伤害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9、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能随意切割。
10、本项目乙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每季度三方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得分不得低于85分,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业主要求,乙方须立即无条件整改,导致甲方受到业主罚款,乙方需承担该违约金及其责任。
11、乙方需对项目临建设施工程所需资料进行收集、编制、归档成册交付甲方或相关部门。
12、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13、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14、特殊工种必须按政府要求执证上岗,人员固定。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办公室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向乙方收取至少每次1000元/人的违约金,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6、乙方办公室、工人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提供部分临时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日常管理,设专人进行卫生、防火、人员进出场管理。乙方办公室、工人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提供部分临时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日常管理,设专人进行卫生、防火、人员进出场管理。
17、甲方仅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在甲方未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前由乙方自行解决。
1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及时退场,并赔偿甲方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结算金额按实际完工量的百分之九十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9、若由于政府拆迁等原因而不能给乙方提供工作面,乙方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并不得因此而认为甲方违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
20、若出现变更新增项目且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得以单价未确定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消极施工。
2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快速组织、主动处理,在突发初期消除苗条,防止造成事态扩大。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工程抢险,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22、施工期间非乙方管理、操作人员不准进入乙方施工操作面,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指示及时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产生的返工损失应当由甲方按实支付给乙方。
十、工人工资发放乙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必须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二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十一、违约责任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或设计要求时,必须整改到位,乙方同意不结算返工增加的此部分费用;若乙方未整改到位,乙方同意不结算合同单价中的此部分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确属货物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责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处的违约金。
3、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完成产值的20%作为违约金。
5、本合同各项条款或后期往来函件、设计变更等文件之间相互矛盾或书写错误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条款,乙方无任何异议。
6、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7、在乙方履约期间,不得拒绝签收(认)甲方的任何函件、工作联系单、违约金收取单以及甲供材料需要乙方履行相应确认义务等,否则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拒收违约金收取单,甲方还将直接在付款时对违约金收取单所述违约金额予以扣除(常态违章以照片为违约依据)。
8、现场材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周转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刷好各种标志。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业主、监理、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或乙方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
10、若工程开展过程中,因政府或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停工或解除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或建设单位进行任何索赔,但已完工程量应据实结算。
12、进入工地的所有乙方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夜晚施工必须穿反光背心,如未按要求穿戴(以照片为依据),将向乙方收取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13、工地现场严禁吸烟,若发现乙方人员在非吸烟区吸烟(以照片为依据),将向乙方收取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14、乙方要确保施工处于可控状态,严禁施工期间管理人员脱岗或不作为,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15、若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或本合约的相关要求,产生了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向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十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1、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督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外,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甲方。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乙方缺乏预见性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和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因为CI标志和施工形象要求,若统一配发安全防护用具或服装、工作卡等,乙方应承担其制作成本。
3、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与材料及所有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退场时各种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材料需交还甲方,若交还的用品数量与甲方提供的数量相比不足或损坏(特别注明除外),则不足部分按用品的实际采购费用,损坏部分按甲方修复费用赔偿给甲方,由甲方从乙方应得工程款中扣除。
4、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影响甲方形象的事件,不论任何原因,每起事件甲方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5、要求乙方必须做到:按规定配发劳保用品:手套、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特殊工种持证100 %,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能力;作业面每班清理,材料按规定要求堆码;自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意识;注意作业细节。
6、乙方理解甲方可能不会及时移交连续的工作面,也理解甲方不能够保证工程是连续不断的进行。乙方不得因该等项目之发生而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此外,乙方不能要求甲方需对该等项目达成一致意见作为继续施工的先决条件,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将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0000元。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严禁野蛮施工,对不听从甲方、监理、业主人员指挥的,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行为的,甲方将收取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乙方堵工地大门、堵甲方、监理、业主办公室大门等恶劣行为,甲方将收取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原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合理解决有关合同问题。
十四、争议仲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乙方联系人及邮箱号: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如甲方(我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本合同无条件同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文件送达地址为了更及时收发双方来往函件,经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收发电子函件邮箱地址如下:甲方:********9@qq.com%EF%BC%8C%E4%B9%99%E6%96%B9">********9@qq.com,乙方:。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纸质版函件送达地址如下:甲方:结算办理前:中建二局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电子函件与纸质函件将具有相同的效力。
十六、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及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分包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分包承包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分包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分包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专业分包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分包协议,责令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专业分包合同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专业分包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专业分包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专业分包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专业分包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专业分包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专业分包发包人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专业分包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专业分包发包人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处罚。
2、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3.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专业分包承包人不服从专业分包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专业分包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专业分包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7、专业分包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专业分包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专业分包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专业分包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由于专业分包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专业分包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发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专业分包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专业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临建设施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其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出现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除进行返工(退货),还有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月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0元/次的违约金。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甲方制定的相关项目质量管理文件,甲方已向乙方做出了全面的告知,乙方已充分了解并予以了认可,并同意将其作为本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遵照执行。
2、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过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务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甲方有权收取乙方20000元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惩罚性违约金。
5、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违者收取5000元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违者收取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收取3000元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违者收取3000元的违约金。
9、劳务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接受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处罚(惩罚性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劳务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惩罚性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长沙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仅负责提供住宿,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提供的生活区财产(如门窗、空调、饮水机等),乙方人员如有损坏甲方财产,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惩罚性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处2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惩罚性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按甲方最新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工程名称 | 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 工作指令编号 | CSZYJA-LXQZ- | |||
合同编码 | 学校编号 | LXQZ-- | ||||
分包单位 | 签证部位 |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原因或依据: 预计工作量(或工日): 申请人: 申请部门经理: | ||||||
扣工方确认 | ||||||
相关描述: 计价依据: □合同价格 □计日工作 □合同外约定 商务部经办人: 商务部经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 | ||||||
项 目 部 意 见 | 项目生产经理: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
项目经理: |
备注;分包方必须保留好完整的相关记录,并及时发送我方以备审查、校核和现场验证。一式两份,各留存一份。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 | 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 汇总表编号 | |||
合同编码 | 工作指令编号 | CSZYJA-LXQZ- | |||
分包单位 | 学校编号 | LXQZ-- | |||
施工期限 | 施工部位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记录: 1、人工: 2、材料: 3、机械: 4、其它: 记录人: 附件:每日记录单 分包单位负责人: | |||||
签 证费 用汇 总 | 经办人: | ||||
扣工方确认 | |||||
项 目 部 意 见 | 申请部门经理: | 项目商务部: | |||
项目生产经理: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项目经理: |
备注:各分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后,三天内必须报到商务部,三天内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该签证。一式两份,各留存一份。
合同外签证现场记录单
工程名称 | 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 | 汇总表编号 | |
合同编码 | 工作指令编号 | CSZYJA-LXQZ- | |
分包单位 | 学校编号 | LXQZ-- | |
施工期限 | 施工部位 | ||
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 |
签证附件 (数据、照片) |
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 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 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
(5) 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 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 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 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 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 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
(7) 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 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9) 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0)分包单位的电大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5)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违约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本协议与双方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主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行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乙方负责人和被委托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乙方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七、乙方对各自所处的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由甲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乙方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须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乙方与甲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甲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乙方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甲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施工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请乙方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按按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交底方:
甲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于合庆 职务:安全总监
接受交底方:
乙方负责人: 职务:(盖章)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一、总 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科学化,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部、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局的奖罚办法,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细则》予以施行。
二、奖 励
安全生产奖励,是鼓励广大职工积极搞好安全生产,杜绝人为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包括荣誉奖励、物资奖励或嘉奖)。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有突出成绩的班组或个人。
2、在每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考核标准,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打分,根据每周的考核成绩进行月评比,排名第一且每周评分均在90分以上的劳务分包单位。
3、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并且有针对性,班组安全活动正常,书面资料齐全,在本工地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项目。
每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各分包单位及班组在落实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有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并且有针对性,班组安全活动正常,书面资料齐全规范,在本工地没有发生工事故的班组,项目部对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奖励200元,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奖励500元,所属的班组长奖励300元班组员物质奖励。
4、在安全生产过程坚持原则,敢说敢管、能管善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敢于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
5、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6、在抢救工伤事故中的有功人员。
7、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合理化建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8、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9、坚持安全生产,并带动大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成绩显著班组或个人。
10、在建设部、市、总公司、局等各级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以一定奖励。
11、无死亡、重伤、轻伤频率低于规定或获得(部省级)文明工地和其它荣誉称号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12、对在施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举报,经核实避免事故的对举报者给予200元的奖励。
13、安全生产奖励在满足条件之后,由班组(个人)按奖励条件申报,并有书面材料报长沙市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考核属实,由经理批准,进行奖励。
三、处 罚
安全处罚是杜绝人为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安全生产纪律者惩罚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处罚,可以加强对职工的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公司对项目管理,约束违规违纪的人为因素,强化劳务公司、劳务(班组)队伍对安全生产物质投入的督促手段。为此制定如下处罚细则,约束对劳务公司及所属班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
(一)一般安全纪律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款500元/人/次,不扣安全帽带的扣款20元/人。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吸游烟的、未在规定点吸烟点的扣款200元/人/次
3、登高2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扣款100元/人。
4、施工部位的“四口、五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楼层临边”、“上下跑道”、“斜通道两侧边”)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扣款100元/处。
5、安全防护栏杆(如井架、电梯的基层栏杆维护)、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扣款100元/处。
6、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扣款100元/次。
7、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的扣款50元/人。
8、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上班的扣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扣款100元/次、小便扣款50元/次。
10、施工现场材料未及时清理、未堆码整齐的扣款500元/次。
11、施工队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扣款200元/次。
12、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扣款1000元/次。
13、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扣款50元,特殊工种扣款200元/人。
1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扣款100元/人。
15、安全警示、警告标志随意拆除、破坏的扣款100元/次。
16、使用不合格的人字梯每处扣款100元。
17、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的扣款200元/次。
18、每周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扣款200元/次
19、辱骂、威胁、伤害总包管理人员的扣款20000元/次。
20、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起重吊装十不吊”、“气焊、电焊十不烧”及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的扣款2000元/次。
21、严禁因任何原因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将对打架双方单位扣款10000元/次。
22、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就进场施工的扣款200元/人。
(二)防火规定:
1、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点无监火人的扣款200元/次。
2、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场所吸烟的扣款500元/次。
3、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扣款200/处。
4、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运输,乙炔、丙烷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扣款200元/次。
5、氧气、乙炔、丙烷使用分开未达到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扣款200元/次。
6、破坏、挪用消防器材的扣款200元/次。
7、发现一起火情事件的扣款200元/次
8、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的火灾事故的扣款50000元/次,情节恶劣的将追究刑责。
(三)脚手架规定:
1、破坏脚手架地基、拉结、扣件等设施的扣款200元/次。
2、外架钢笆片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扣款200元/层
3、外架拆除时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扣款200元/次。
4、外架未进行防雷接地保护的扣款200元/栋。
5、未按要求对外架进行四步一隔离扣款200元/处、隔离防护不严的扣款100元/处。
6、外架拉接点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或拉接点严重偏少的扣款200元/处。
7、未单独搭设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扣款200元/台。
8、直接利用外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扣款200元/次。
9、外架基础区积水的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款200元/处*次。
10、外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扣款200元/处。
11、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到位的扣款200元/处。
12、立杆或水平杆的接头违反规范要求的扣款200元/处。
13、外架无横纵向扫地杆的扣款200元/处。
14、外架立杆上下不顺直变形的扣款200元/根。
15、上人马道通道板未设防滑条的扣款200元/次。
16、外架钢笆未满铺或四角绑扎不牢的扣款200元/处。
17、随意切割、破坏外架立杆的扣款200元/根。
18、外脚手架未按照规定设立20cm高的挡脚板扣500元/一步(施工层3步)。
19、移动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的扣款200元。
20、组装式移动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无防倾斜措施的每处扣款200元。
21、移动式脚手架无防护栏杆的每处扣款200元。
22、支模架未按照方案要求搭设的,拒不整改的扣款500元/次。
(四)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规定:
1、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未进行防雷接地的扣款200元/台。
2、其他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扣款200元/台。
3、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扣款200元/台。
4、电焊机一、二次线接线端子无防护档板的扣款200元/次。
5、电焊机无二次降压保护的扣款200元/次。
6、中、小型机械设备带病运转的扣款200元/次。
7、固定设备未采取接地保护的扣款200元/次;
8、无证操作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的扣款500元/次。
9、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各种极限限位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更换的200元/处。
10、电梯、物料提升机的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2000元/处。
(五)临时用电规定
1、分配电箱、开关箱保护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装置失灵的的扣款200元/次。
2、临时配电系统接线不规范的的200元/处。
3、违规使用护套线、电话线、塑料硬质线、塑料线、民用插线板的扣款200元/处。
4、固定设备电线未架空或敷设的扣款200元/处;
5、临时移动设备电线在潮湿环境或主通道口未采取架空措施的扣款200元/处;
6、设备未设专用开关箱的扣款200元/处;
7、开关箱保护装置与设备要求不匹配的扣款200元/次;
(六)补充规定:
1、如未按总包要求在规定限期内上报各项安全资料的扣款200元/次;
2、混凝土强度未达到拆模允许值就擅自拆模的扣款2000元。
3、现场在建物内住人的扣款500元/人,携带小孩入住的扣款800元/人。
4、下达整改后不按期整改,又不回复的扣款500元/次。
5、分包专职安全员配置不到位或配置人数不满足要求的扣款6000元/月。
6、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所产生的违约金项目将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分包单位3至5倍的扣款。
7、本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扣款细则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各项,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0元的扣款,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8、对于施工队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一定的经济扣款及其他处理办法,具体额度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注:以上扣款细则,各施工队必须遵守,项目部将以照片或整改通知单证明,所扣款项将直接从施工队当月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本奖罚办法的解释权归项目部,本奖罚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沙卓越江岸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附件十: 民工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民工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民工住宿及生活区的规范化管理,适应项目生产需要,充分体现项目文明现场形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凡居住在生活区宿舍的人员,必须持有项目门禁卡和暂住证,必须服从办公室后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无门禁卡和暂住证者甲方有权对相关责任劳务单位收取200元/人违约金。
2、生活区严禁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居住,违者限期清退,未及时清退的甲方有权对相关责任劳务单位每人收取500元/违约金。
3、生活区的住房由办公室后勤管理员统一安排,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私撬宿舍房门、强占宿舍,对私撬、强占的单位收取5000元/次违约金,并限二日内退出住房,到期仍未退出的,违约金累加。
4、总包在居住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偿向主体分包劳务安排住处,每间宿舍人员应按总包要求安排8-10人居住。
5、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对混居者收取200元/人违约金,并对该单位收取1000元违约金(每一起),并限期搬出。
6、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破环室内正式电源线路,违者对该宿舍收取200元/次违约金,同时对该单位收取500元违约金。
7、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取暖气、热得快、碘钨灯等超过100瓦的电器,违者收取200元/次违约金,并没收其电器,同时每一起收取该单位500元违约金。
8、宿舍内的地面、铺面整洁卫生,牙具毛巾、洗漱用具等生活物品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教育,第二次收取该宿舍200元违约金,同时收取该单位500元/间违约金。
9、在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随意乱扔带火的烟头,违者收取50元/次违约金。宿舍地面不能有烟头,发现一个收取10元违约金。
10、严禁在生活区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首先对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处罚,3人以下收取2000元/次违约金,3-10人收取5000元/次违约金,10人以上收取10000元/次违约金,凡参与打架人员均收取500元/次违约金,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生活区宿舍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更改、挪用,损坏公务照价赔偿,并视情节收取100-500元/次违约金。
12、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异味物品,违者收取500元违约金。
13、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现金等严禁存放在舍内,离开宿舍时必须做到关窗锁门,以免发生丢失,否则后果自负。
14、严禁破坏或挪用生活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违者收取200元/次违约金。
15、生活区人员严禁随地大小便,必须入厕,违者收取100元/次违约金。
16、宿舍内严禁赌博、卖淫嫖娼等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并对所属劳务单位收取1000元违约金。
17、严禁从楼上往楼下倒水和扔垃圾,违者收取50元/次违约金。
18、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严禁常明灯,做到人走关灯,睡前关灯,违者收取50元/次违约金。
19、严禁在生活区宿舍楼内私设库房,一经发现限期拆除,否则收取500元违约金。
20、生活区严禁汽车进入,违者收取200元/次违约金,食堂、小卖部送货车可临时进入,不得停放过夜。
21、民工宿舍卫生检查制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定期检查的时间为每周一进行,参加人员:办公室、安全部、劳务单位劳务管理员。检查结果的评价,用计分的方式进行比较。不定期检查,由办公室、安全部随时抽查,并进行评比。
22、各劳务分包单位,自带高低铁床。型号长2米。高1.7米.宽80公分。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床(木床)、收取1000元/张违约金。
23、各劳务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如不配备收取5000元违约金。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沙市卓越
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年 月 日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长沙卓越江岸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023-88924122023-88924192 023-88924193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伍份,分公司纪委壹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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