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中心场馆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二期)-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省艺术中心场馆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二期)-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省艺术中心场馆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二期)-收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艺术中心场馆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二期)-收尾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17]3号、冀发改招标核【2016】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省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3号。2.1.2建设内容:河北省艺术中心场馆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二期)-收尾工程。2.1.3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省财政专项资金,100%;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2.1.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31 09:00至2019-06-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 详询****-********;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下载文件。下载方式及地点: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27 10: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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