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CX2019-YKCG-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红缘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系方式:郭来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红缘 ****-*******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3.保障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参加营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预计参保人员470人(含退休人员)。
4.资金规模:2019-2021年每年托管资金规模约为250万元。
5.服务期:三年。
6. 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招标人职工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理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8:38至2019年06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辽宁省经营范围内开展长期团体健康保险业务的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或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合同范本(经保监会备案)”;
4.3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除必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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