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JXHX-2019-JJ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德购2019B
********6批复,对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JXHX-2019-JJ014)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服务需求
1
德购2019B
********6
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项
47
详见磋商文件
注:1、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不接受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3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安办事处(德安县富阳春天共安大桥下)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4700元整(肆仟柒佰元整)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11日16:00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其作为其磋商响应的组成部分,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以银行到帐为准)。
账 户 名: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德安支行
账 号:
****************69
5、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装订成册。
6、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九江市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附楼。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7、定于2019年6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九江市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西附楼二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采购人:德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139*****02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安县富阳春天共安大桥下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
****-******* 180*****8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