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相关费用专项审计招标公告(二次)
服务相关费用专项审计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AZFCG-*******
受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专项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专项审计(二次)(项目编号:HAZFC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专项审计(二次);
(二)采购预算:伍万元整(¥:50000.00);
(三)审计内容:市国联集团、水利控股集团、交通控股公司作为棚改融资承接主体,分别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融资贷款用于棚改项目。为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保障平台公司持续融资能力,确保棚改工作顺利实施,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会计事务所对市国联集团、水利控股集团、交通控股公司2018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拨付三家平台公司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
(四)审计时间:约1个月。
(五)成交单位数量:一家服务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具有清产核资或资产清查审计专项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拥有1名以上注册会计师(配备1名助理);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清产核资和资产清查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四、磋商公告及文件发布信息
(一)磋商公告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携带的资料: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②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6楼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每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6楼会议室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6月14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6楼会议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6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智翔电话:152*****886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
(二)招标代理联系人:陶晶晶 电话:151*****088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98号锴轩大厦6楼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磋商供应商将现金用信封密封,开标时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退还。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三)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淮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行营业部
联系人:杨雅洁联系电话:152*****185
3、中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履行合同,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淮安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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