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941GNJLHWGK1306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时间、地点 |
1 | 臭氧水疗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 天 。 交货地点:医院指定位置。 |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供应商如为国内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5 供应商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3.4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3.6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有)。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表、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 符合“3.4-3.6”项要求的资格证书(代理商投标时,3.4及3.6项所要求的制造商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9年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34.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林叶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长春市自强街21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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